福建寧德678民 舉報江迫害法輪功
福建省寧德市共678人日前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聯名舉報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長達34頁的舉報信已於去年12月28日15時被兩高簽收。
明慧網2015年8月19日報導,福建省寧德市原工商銀行幹部陳星光女士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屢遭江澤民集團及其幫凶迫害:5次被非法抄家,非法關押洗腦班1次,5次非法羈押看守所,2次非法勞教共3年10個月,還遭非法判刑5年及被迫流離失所1個月。
近期,今年67歲的陳星光女士控告發起迫害的元凶江澤民,要求最高檢察院對被告江澤民濫用職權罪、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侮辱誹謗罪、傳授犯罪方法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強姦罪、強制猥褻和侮辱婦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故意殺人罪等的犯罪行為進行清查,啟動追責程序,將其繩之以法。
聽聞江澤民的罪惡,不少人主動簽真名、蓋手印舉報,同時表示希望出資告江。有的說:「一定要告倒他!」一位63歲的農婦說:「這個人這麼壞,我要告!」於是還讓家裡的兩個兒子及媳婦、女兒、女婿等全家人都一起聯署舉報江澤民。
有一個大家庭,在明白法輪功學員無辜被殘酷迫害的真相後,對江澤民的所作所為義憤填膺,全家老小一共14人全部簽上了真名告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