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為因應12年國教實施,國中應屆之身心障礙學生除參加免試入學、特色招生,亦有為身心障礙學生量身打造的適性輔導安置升學管道,提供學生另一種選擇,保障其升學權益。桃園市10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宣導博覽會,10日上午9時起於國立桃園啟智學校舉辦。
參加對象為桃園市公、私立國中的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國中端教師、高中職端教師及社福團體等,約計500人參加。共分為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安置高級中等學校3類。
104學年度桃園市公私立高中職及特教學校開缺名額1,377名(含實用技能班),報名人數1,134名(含跨區就讀學生),經安置後報到且就學之學生共計696名;本學年度開缺人數為1,336名(含實用技能班),國三應屆畢業生預計報名人數為1,262名。
報名作業申請時間自105年3月1日至3月11日止,國中應屆畢業身心障礙學生可直接向學校辦理報名;已畢業身心障礙學生,只要合於簡章年齡規定且未參加過適性輔導安置(含原12年就學安置),也可向原畢業國中申請報名,繼續升學。
宣導博覽會主要向國中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教師宣導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相關注意事項,也特別針對免試入學進行說明。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後,可再參加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升學管道,並保留適性輔導安置名額;若其他管道未錄取或放棄報到時,仍可回歸適性輔導安置結果,期讓身心障礙學生能有更多元入學之選擇與機會。
桃園教育局提醒,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務必記得報名105年3月1日開始的「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並建議家長與學生於寒假時間考慮志願選填順序,並以適性及就近入學為主要考量條件,期學生能順利就讀有興趣之科系,在高中職階段培養獨立自主的能力及未來就業相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