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北捷殺人 兩案判賠逾 9千萬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殺人犯鄭捷犯下台北捷運4死22傷慘案,死者家屬與傷者等12人求償金額共6,139萬元,高等法院7日判准,若再加上另案判賠的3,091萬,鄭確定須賠家屬9,230萬元。

北捷案發生後,死者解青雲的母親高懿文等,多位死者家屬及被害人,在高院刑事庭審理期間,對鄭捷提出附帶民事賠償。在審理期間,高院曾以視訊方式,訊問在押的鄭捷,鄭捷表示,「我都沒意見。」

高院合議庭判決,鄭捷須賠償金額包括死者解青雲的母親高懿文、解男的妻兒等5人共2,159萬多元,死者李翠雲胞弟李瑞昌等家屬3人共1,600萬元,死者張正翰父親張振源、母張素密共2千萬元,傷者史艾芙琳求償180萬元、陳家慧為200萬元,總金額為6,139萬多元。

對此,死者家屬李瑞昌表示,民事判決只是討回一個公道,求償是要鄭捷知道,要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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