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欲自立門戶 控訴解約條件嚴苛

王大陸為解約糾紛召開記者會。(記者黃宗茂/攝影)
王大陸為解約糾紛召開記者會。(記者黃宗茂/攝影)

【記者黃鐘/台北報導】

藝人王大陸與經紀人柴智屏合約糾紛鬧了1個多月,王大陸昨(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會離開老東家群星瑞智,委任律師胡原龍也指出解約條件太嚴苛。對於雙方合約糾紛,則待法院判決。

無法適應謠言是非

王大陸在律師胡原龍、友人姚鳳群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他坦言,最好的朋友和欣賞的女生都在柴智屏公司,會離開是有不得已的原因,「我17歲入行,在公司無法適應謠言、是非,努力調適3年,還是沒改變,早就想離開,因為擔心《我的少女時代》票房,所以戲完才提,跟柴智屏聊了很久,但她的條件無法承擔......我會想辦法補償她。」

24歲的王大陸3年前簽入柴智屏公司,但在《我的少女時代》爆紅前,既無代表作,收入也僅不到100萬元。他並表示,不會跟父親要錢,想走出自己的路:「未來會自己開公司」,也強調,「不是要傷害任何人」。外界批忘恩負義,他回應:「我如果沒紅,離開會叫忘恩負義嗎?」

律師胡原龍表示,4日已對柴智屏提告,她2015年12月2日簽署解約文件,條件包括一次付清解約金3,000萬、指定王大陸轉約後的新東家、未來4年繼續按照原比例抽成、以每部酬勞100萬人民幣(約500萬新台幣)的代價再為群星瑞智拍三部電影。

目前合約有柴智屏和王大陸父親王台慶簽名,但是王大陸本人不同意亦未簽名,因此不生效。王已委託律師於12月16日發出存證信函附帶律師函,律師主張,17日群星瑞智收受後王大陸就是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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