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航空競爭力 政院通過台澳免雙課稅
行政院會17日通過陸委會簽陳的「台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該協議效期從5年改為永久有效,提供長期制度化保障,有助提升台灣航空業國際競爭力。
這項協議內容要點,包括在架構及效期方面,採用一般海、空運相互減免租稅協議架構,協議原則永久有效;租稅適用範圍方面,在台灣為「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在澳門則為「所得補充稅」;生效條款方面,台、澳雙方於各自完成使該協議生效必要程序後,應以書面相互通知對方。該協議應自收到較後一份書面通知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