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兩公約教你 勇敢向校園霸凌說N0

吳幸怡律師受高市府邀請談「人權兩公約與校園霸凌」。(高雄市政府提供)
吳幸怡律師受高市府邀請談「人權兩公約與校園霸凌」。(高雄市政府提供)

【記者李怡欣 /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新聞局日前邀請吳幸怡律師至市政廣播行銷中心談「人權兩公約與校園霸凌」,吳律師開場以人權起源、人權保障核心及聯合國兩公約訂定之歷史淵源談起,並藉由校園霸凌現象為例,深入介紹一般人較為陌生的兩公約重要條文,內容生動活潑並貼近民眾生活,聽眾反應熱烈。 

吳律師強調「每一個人都應該平等的存在世界上不受差別對待」,人權是生而為人皆該享有的公民權利,除生命、身體、精神、健康、自由等生而為人應具有的基本權利外,尚包含工作、教育、文化及至家庭、經濟、社會等舉凡與生存相關的權利皆須受保障,而兩公約即立基於國際人權宣言,進一步為促進世界和平保障人權而訂定,社會上任何角落都可能發生上述諸種權利受到侵犯情形,若在校園發生即所謂校園霸凌,被霸凌人應該勇敢地說出來,並由師長循教育部通報系統通報,以保護被霸凌人身自由安全,忽視、隱忍及姑息只會助長暴行,且違反兩公約的精神,並呼籲師長要有正確觀念才可以正確教導學童如何拒絕霸凌。 

新聞局政風室特別說明,學習不侵害他人自由權利亦是廉政教育重要一環,學童在校園內學習如何尊重他人,跨入社會後遵守法律及道德規範,國家整體公民道德素養才得以提升,本次專訪節目藉由主持人與吳律師的對話,用輕鬆幽默方式介紹兩公約及校園霸凌處理機制,達成廉政意識深耕校園的目標,獲得廣大民眾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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