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查間諜軟體 動用國防生產法
美國引用冷戰時期的國防安全法,迫使電信公司繳交其機密商業資訊,以追蹤中國網路間諜。這些電信公司還包括AT&T和 Verizon公司。
《彭博新聞》報導,美國商務部於4月展開一項調查,要求對美國國內通訊設備使用非美國產軟硬件的情況做出詳細報告。據《彭博新聞》取得的調查報告備份顯示,此次調查還涉及一些相關安全,例如公司是否發現有「非法電子硬體」,或者可複製或重新定向訊息數據的可疑設備。
美國華盛頓戰略和國際研究中心(CSIS)網路安全專家詹姆斯.路易斯(James Lewis)表示,該調查涉及幾十家電信公司、軟件開發商和資訊安全公司,還包括一些外國公司。
據一位了解內情的卸任官員透露,其中有幾家公司不想配合調查,因為他們發現負責調查的商務部自己在2006年就被中國駭客攻擊,因此公司所提供的數據很可能被中方獲知。
根據該調查,拒絕回應的公司將按1950年通過的〈國防生產法〉受到刑事處罰,該法案允許政府對戰時經濟進行管理。
當提到中共軍方與網路設備巨頭華為公司有密切聯繫時,美國眾議院特別情報委員會於11月18日表示,他們將調查那些對美國存在潛在安全威脅的外國公司。
情報委員會主席暨眾議院議員羅傑斯指出,中共已加強對美國的網路諜報活動,並證實華為總裁任正非是中共軍方卸任的科技人。
商務部此次調查舉動顯示,情報系統擔心商家在安裝設備後被植入間諜軟件,要求電信公司將具體程序列出,網路安全專家路易斯說:「升級功能才是最令人擔心的。」
路易斯表示,美國懷疑中共鼓勵中國公司打折出售並給予補貼,從而引誘美國公司購買中國製造的網路設備。路易斯說:「華為自稱其行為完全合法,說我們只是要爭奪市場。」路易斯指出,他們的另一動機,就是要刺探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