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告財政部案 25日一審宣判
台新金控17日召開法人說明會,財務長林維俊表示,彰銀案民事訴訟將在25日一審宣判,靜待司法判決結果,相信司法會還台新公道。
據了解,台新金控處理對彰銀案,主要採取民事訴訟、聲請假處分及向監察院陳情三面向來進行。
民事訴訟部分,台新金要求,財政部恢復2005年台新金得標彰銀特別股後,取得過半董監事及經營權的狀態,以及要求財政部賠償金額約150億元。今年以來已開過三次準備庭,雙方在10月28日首次召開言辭辯論庭,審判長當時在庭後即宣布將在11月25日宣判。
假處分部分,最高法院裁定發回高等法院重新審理,由於最高法院指出,「考量實際需要及保全必要性,應可准許」,台新金內部偏向樂觀。
監察院陳情部分,監察院已在10月7日通過調查報告,指出財政部未考量施政連貫性與一致性,請財政部檢討。
三個面向中,台新金已取得兩處贏勢,最後民事訴訟部分,尤其是首件民營金融機構告主管機關的案件,判決結果也備受市場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