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利用身分證迫害法輪功學員
近年來,中國各地火車站,發生了多起警察利用查驗身分證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
2014年2月1日,上海陳荷琴在上海虹橋火車站「安檢」時,因中共在法輪功學員身分證上做了「手腳」,她被綁架、抄家,她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神韻光碟、電腦主機等私人物品被搶走了,她還被非法關押20天。
2014年7月13日中午,河南許昌市法輪功學員黃雙霞女士,和家人一起在許昌市火車站準備搭乘火車。在進站口,車站人員用儀器在身分證上一掃描,說黃雙霞女士身分證有點問題,便將她帶到火車站派出所,進行拘留盤查。
2014年8月10日,中共在四川西昌市火車站搞所謂反恐活動,只要是法輪功學員,到火車站查身分證時就會自動被報警,就有警察來搜查。有幾名法輪功學員已被搜查。警察在身分證上做了記號。
2014年11月11日,重慶法輪功學員秦麗在豐都火車站被警察綁架,原因是她身分證裡記錄著她是法輪功學員的訊息,因此就被重慶江北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6個月,這是中共針對法輪功學員蓄意製造的冤案。
2015年2月27日,重慶涪陵紅星廠4位法輪功學員陳定玉、劉啟富及代國權夫婦回老家渠縣,因身分證被入黑名單,在渠縣火車站遭警察搜身,被搜走光盤、大法書、護身符;還有1位重慶法輪功學員的親友,在龍頭寺火車站買票時,也被非法搜身。
2015年7月23日,重慶沙坪壩區小龍坎法輪功學員李惠蘭、蔣有容因身分證原因,被送到菜園壩火車站派出所,其中李惠蘭還被劫持到沙坪壩千竹溝洗腦班迫害;而蔣有容則被鐵路警察搜查行李,將大法書、煉功音樂點播機、MP3等說成是違法禁帶物並沒收,又拍照、又錄影、又審問、還筆錄。
2015年9月9日,重慶主城區有6名法輪功學員去貴州平塘縣看天然形成「中國共產黨亡」6字的藏字石,並想沿途講真相救人,當在重慶萊園壩火車站購票驗身分證時,有2人被警察劫持到火車站派出所,遭非法審問並搶走了她們隨身攜帶的大法書及真相資料等物。
以「身分證」迫害屬犯罪行為
1、公安部門在製作居民身分證時,在法輪功修煉者的身分證裡面加註了特殊標記,即在警方人口查詢系統記錄了法輪功學員的訊息,這是中共踐踏人權,違反了《身分證法》第14條身分證法定記載的項目,可以利用《行政訴訟法》,控告製作身分證的當地公安局在製作身分證時的違法行為。
2、鐵路部門核對居民身分證件沒有法律依據,警方違法將鐵路檢票系統與警察人口查詢系統連接在一起。火車站鐵路驗票系統顯示出法輪功修煉者乘客的身分訊息,因其信仰而報警是對公民的歧視,是對法輪功學員強加的迫害,導致公民人身權利的侵犯。
3、鐵路檢票系統不應讀取公民的個人訊息,違反《身分證法》第19條洩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分證記載的公民個人訊息,因此鐵路驗票人員及系統製作人員涉嫌洩露公民個人訊息罪,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鐵路警察僅僅因身分證系統報警,便在未出示工作證件,未說明理由,未出示傳喚手續,未掌握任何犯罪嫌疑及犯罪證據的情況下,對乘客實施人身及隨身物品檢查,涉嫌非法搜查罪。
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身分證有個人信仰法輪功的訊息,就被綁架、搜身、抄家、關押、強迫洗腦及判刑等,這是中共無法無天對法輪功學員的犯罪。中共利用身分證迫害好人,違反了《身分證法》的規定,此種違法行為應受到法律的制裁。——轉自「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