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中共線民 南都網前編輯外逃求庇護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陸媒南都網前編輯李新先生日前逃至印度,並打算向前往美國尋求政治庇護。他之所以選擇離開中國,是不堪忍受河南情報系統長期利用他在媒體工作的背景,逼迫他做違背良心的事情。
李新說,他從印度大學畢業那(2011)年,因轉發聲援山東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的文章,回國後被河南的國安人員扣查,此後成為國安的一名線民。後來,他到印度拿畢業證時,認識了一名台灣官方人員,被國安發現,李新被指危害國家安全。
2013年3月,李新加入南都網,負責評論頻道,與學術界建立聯繫,為學者建立專欄。其後,河南的國安人員隨時會找他,以威脅、軟禁等方式,同時以他曾給台灣人寫評論文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理由,要求他配合。
李新說,國安對學者、律師、街運人士、罷工維權工人、香港民運及國外非政府組織(NGO)都非常感興趣。「他們希望通過我,能夠了解這些相關人士的動向或想法。他們要我長期主動地向他們匯報,才不會追究我的責任。」
他表示,雖然他公開主張公民社會,但暗中卻受國安人員脅迫,要主動接觸境外的NGO組織,監視、收集公民訊息、「黑材料」(記錄或編造某人不良紀錄的文件)等,因此他決定離開中國。「我不想一直去做一些違背內心的事情。我不想到中國有一天民主的時候,突然發現我原來是警方的臥底、警方的線民。」
陸媒無新聞自由 14地雷勿踩
李新還透露中國媒體不允許報導的14項規定,包括「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洩漏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有損國家榮譽和利益」、「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有違民族風俗、習慣」、「危害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叫唆犯罪」、「煽動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的」、「虛假或未經證實的訊息」、「從網路或境外媒體上收錄下來的境外節目」、「涉及相關部門明令禁止公開發布的訊息」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他補充,中共中央宣傳部有所謂的「黑、白名單」,白名單內有新華社、央視、《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只能轉載或發表這些媒體報導的新聞內容,如果轉載白名單之外的媒體,就會被視為「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