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黑心商脫產 刑法增修沒收制度
近年來黑心食品層出不窮,由於法律規範不足往往無法沒收黑心廠商的不法所得,因此,行政院會通過法務部擬具的《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沒收」專章,修正草案將沒收由原本的從刑,修法可獨立執行,並擴大沒收對象,防止蓄意脫產及維護公平正義。
草案條文規定,即使現行《刑法》的「沒收制度」沒有「主刑」存在,也得單獨宣告「沒收」,並且增訂沒收的時效和執行期間,同時擴大犯罪不法所得沒收客體的範圍,包括犯罪行為人之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團體所取得的犯罪所得,都得以沒收。
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因應近來重大貪瀆、經濟及社會矚目的黑心食品犯罪,現行刑法的沒收制度,無法澈底有效沒收其犯罪所得或第三人不法所得,難以實現公平正義。這次修正《刑法》沒收制度,明定沒收為具獨立性的法律效果,是我國刑法重大制度變革,也是政府回應各界期待司法應保護公平正義的一次重要刑事政策修法。
法務部表示,為解決執法窘境,因此,提出《刑法》修正草案,新增追討犯罪所得的對象及於犯罪行為人以外的第三人,包含法人、非法人團體,沒收標的則包含犯罪所得變得的物品與利益及孳生利息,以杜絕犯罪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