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管線自治條例上路 13業者提維運計畫
雖然《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尚未經行政院核准,但高雄市政府在6月即頒布兩子法並開始實施,其中規定13家管線業者必須於10月底提交明年管線維運計畫,否則不給予管線路權,高雄市政府經發局2日表示,13家業者已於10月30日全數提送完畢,經發局長曾文生表示,業者都有跟著高市府與自治條例精神一起走下去。
今年5月高雄市議會審查三讀通過《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隔月公布後隨即頒布兩子法並開始實施。高雄市政府經發局2日表示,13家業者報告均依規定於10月30日全數提送完畢。
經發局表示,業者提送之報告必須符合管線自治法第4條中所規定的9大項目之精神,務必確保管線在安全狀態下營運,揭露管線資訊與維護辦法,以維護市民公共安全。
目前來說,兩週內會先進行幕僚書面審查,接下來,委辦審查作業將交付工研院召集24位國內專家學者成立「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技術委員會」,進行分組審查,預計年底前完成。
經發局局長曾文生表示,現階段看來,業者都願意跟著市府腳步走,依管線自治條例精神,一步一步逐漸強化管線安全,共同邁向更安全的城市石化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