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債投資台銀土銀 國發會:資金調度
立法院經委會26日審查國發基金等預算案,台聯立委葉津鈴指出,105年度國發基金舉債投資台銀及土銀各70億,兩銀行屬財政部的國營事業,若要增資,應是原財政部編列預算,為何是由國發會舉債投資,明顯是規避《公共債務法》債額度上限規範的限制。對此,國發會主委杜紫軍表示,這項投資是資金調度的概念,不直接出售資產是因為跟銀行融貸的方式最有利,對國庫更有利。
杜紫軍表示,台銀與土銀是國內兩家國營銀行,對政府政策金融支持有主導地位,參與投資對台灣經濟與產業發展有所幫助,因此,依照行政院的指示做投資決定,由國發基金舉債投資。
杜紫軍說明,因考量舉債成本比較低,過去都是用國發基金的自有資金或是出售國發基金資產來做投資,但目前利率較低,因此,跟銀行融貸的成本較低,對國發基金更有幫助。
葉津鈴說,投資台銀土銀的利息是1.4%,以每年配發股息20元左右計算,股息約為0.2~0.3,股利收益率約在1.15~1.66%之間,所收的股利不及利息,這種舉債投資反而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