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環境自治條例過關 空屋可強制清除
「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經行政院核定,高雄市5年內將逐步減少轄內二行程機車使用、並要求工業管線3年定期檢測,未來條例實施後,針對空屋可強制清除,降低登革熱病媒蚊之孳生。
為打造宜居城市提升空氣品質,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表示,將分階段管制二行程機車,逐步在109年底前完成全市禁行二行程機車。
此外,有鑒於103年石化氣爆主因為管線腐蝕,自治條例通過後,要求工業管線及天然氣輸氣管線,每3年必須辦理全線管壁厚度腐蝕檢測,第一次檢查結果需於105年10月底前提送市府,若業者未照實實施,將可停止使用路權。倘有規避查處情事,除罰鍰外,必要時可停止其使用管線1至3個月。
空屋、廢棄市場攤台、堆置物品孳生病媒源場所,以往都難以管理,自治條例中特別訂定強制清除的法源依據,爾後若查獲病媒蚊孳生,不論公私場所,除建築物本體外,視同廢棄物,都可逕予清除,並向所有人求償衍生之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