鍘雙虎 蔣潔敏李春城分判16、13年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打貪再有新進度,中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前主任蔣潔敏和四川省委前副書記李春城案昨(12)日一審宣判,2人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6年和13年,並且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人民幣,以下同,約新台幣500萬元),2人均表示不上訴。
蔣潔敏與李春城與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的關係斐淺。今年4月,檢察院開庭審理蔣潔敏一案,認定蔣收受14個單位和個人財物,總計超過1,400萬元,另還有將近1,500萬元的巨額財產無法說明來源。
檢察院並指蔣在2004至2008年間,受周永康之託,濫用職權為他人攫取非法利益,當時蔣潔敏對這些說法供認不諱。湖北漢江中級法院一審判蔣潔敏16年,並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蔣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李春城的部分,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在今年3月由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定李受賄3,979萬餘元,昨日判處李有期徒刑13年,同樣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李也是當庭表示不上訴。
中共的石油系統曾長期掌握在周永康家族手中,而蔣潔敏任職於石油系統37年,有報導指出,蔣被查對周永康的「殺傷力」最大。據悉,蔣潔敏被查處後,把知道的事和人全供出來,其中交代了將市值3千億元遼河油田以1千萬元賤賣給周永康家族的黑幕。
2人均涉迫害法輪功學員
報導指出,身價超過百億元的蔣潔敏,曾經從中石油帳內為周永康直接提供迫害法輪功的資金,恐嚇部下,身上揹負多宗命案。
李春城則是在周永康任四川省委書記期間,深受周的庇護和提拔,據海外人權組織調查顯示,李春城、周永康不僅是輸送利益、同一派系僚屬關係,李還深涉周將器官移植供體——法輪功學員祕密關押在四川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