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處決式器官移植系統與國際機構的燙手山芋

 (取自geneforum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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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柯爾克.艾里森(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大屠殺及種族滅絕研究中心」教授)

經過多年的否認後,中國衛生部副部長本身亦為肝臟移植外科醫師的黃潔夫,終於在2005年承認死刑犯是中國主要的器官移植來源。然而,在中國針對法輪功的迫害(始於1999年)與器官移植數量指數性上升(2004年達到高峰)的相關性,在越來越多的醫療專家及倫理學家所確知的情況下,仍只有少數專業協會公開承認。

石炳毅教授(北京309人民解放軍醫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聲明,移植數量在2006年達到最高峰(該年約兩萬例),而非在2004年。若此言屬實,則與中國衛生部發布的資料相違背。

器官源自於法輪功學員的證據,促成了歐洲議會通過2013/2981號決議(2013年12月),以及,在215位國會議員聯署下,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於2014年7月一致通過281號決議,關注此一持續發生且證據可信的事件,亦即在中國系統性的國家批淮下,強摘非自願的良心犯的器官,包括因信仰而被關押的大量法輪功學員,以及其他宗教與少數族裔。

中國的器官移植模式具有以器官供應者推動市場的特徵,除了移植數量增加之外,供過於求的狀況(2004-2005年),以因應高獲利的器官移植旅遊人潮。在2005年,中國國際移植網絡支援中心的網頁寫著:「器官提供者可以立即被找到!」那麼,誰是「提供者」呢?

肝移植的趨勢晚於腎移植,在2000年之前數量極少(<350),於2005年達到高峰(3500+),於2006年降至低於2004年的水平。這反映出醫院在腎移植的高峰後,投入更高獲利的肝移植市場。在2006年,中國有超過五百間醫院執行肝移植手術,相較之下,當時美國僅有一百間。

王浩(音譯)在2007發表的時間序列研究(1993-2005年間資料)顯示,以經證實的被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死亡人數的趨勢(1999-2005年有2,773名)來預測肝移植數量的趨勢,這在統計學上有高度顯著性(t=10.16, p<.00001)。而中國媒體發表的死刑執行數量則無此特性(t =0.57, p=.5792)。

中共官方解釋「司法處決」是爆炸性增長之器官的主要來源,但該研究指出了這個官方說法以外的問題。被酷刑致死的「不受政權歡迎者」,幾乎沒有可供移植的價值;然而,一個被關押而拒絕放棄信仰與透露身份的法輪功學員可以產生數十萬美元的利益。為摘取器官預先準備的檢查,例如驗血和X光,倍增地進行著。2006年,在120個對醫院,與36個對拘留所與法院的電話調查中,有19個確認該單位可取得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許多單位以器官來源屬敏感機密為由,迴避詢問。(本文摘自《前所未有的邪惡迫害——滅絕人類的善性》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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