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富郭美美涉賭 開賭場判5年

【記者張頓/綜合報導】

北京時間9月10日上午9時30分,網路「炫富女」郭美美、趙曉來涉嫌開設賭場案在北京東城法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據稱,由於該案件涉案人較多,案卷的電子版數量高達30G。外界好奇,一個20出頭的小女子究竟都幹了些什麼。

據悉,檢方指控,郭美美夥同康奈德(外籍,郭美美男友)、呂某(郭美美助理)、趙曉來、陳某,於2013年先後3次在朝陽區某國際公寓開設賭場,涉賭資200餘萬元(人民幣,以下同)。法院宣判,認定被告人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罰款5萬元;趙曉來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罰款2萬元。

在檢方指控中,有關郭美美「乾爹」及郭美美的性交易等均未涉及。而對於檢方指控,郭美美坦承行為存在過錯,但不構成犯罪。

2014年7月9日,郭美美因涉嫌賭博被捕。2015年5月21日,郭美美、趙曉來案被提起公訴;5月28日,北京東城區法院立案審理。

陸媒澎湃新聞報導,隨著案件的審理,郭美美與「乾爹」王軍的關係、外籍男友的身分、趙曉來的身分等問題將公之於眾。

據中共官媒報導,王軍46歲,廣東省深圳市人,以參股方式投資房地產、基金等領域,他於2010年包養郭美美,是郭美美2011年「紅會炫富」事件中的關鍵人物。

中共警方表示,郭美美嗜賭成性,先後60餘次往返澳門、香港及周邊國家賭博,後郭美美在北京開設賭場,每場賭資金額都在百萬元以上,她從中抽成,藉此非法牟利數十萬元。

2013年初,郭美美在微博頻繁秀與外籍男友的「恩愛」。經調查,該男子是職業德州撲克賭徒,郭美美在澳門認識他,很快發展為情人並同居。

德媒:郭美美案真相可能被掩蓋

德國之聲中文網報導稱,去年郭美美在「電視認罪」中稱,由於虛榮心作祟才稱自己是「中共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她「會還紅十字會一個清白」,但網民仍質疑:「這麼一個小女子沒有背景能開得了賭局?」「避重就輕,我們就想知道,她和紅會到底什麼關係。」

據報,郭美美不僅可能涉嫌中共紅十字會,還可能涉嫌多個後台老闆,甚至涉嫌中共高層。還有傳聞稱,中共現任常委劉雲山父子牽扯其中,劉雲山兒子劉樂飛的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直接捲入郭美美事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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