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撞總統府 張德正二審重判6年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男子張德正去年1月25日駕駛砂石車衝撞總統府,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法院一審以殺人未遂罪判5年10個月,檢方認為量刑太輕,張德正則表示自己沒有殺人意圖。高等法院9日依殺人未遂罪加重改判6年徒刑,仍可上訴。對於宣判,張德正表示,不想上訴;律師團則表示,收到正式判決書後才研究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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