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控莊敬校長求自保 洩漏林冠華個資觸法

台灣人權促進會律師涂予尹(右起)、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祕書長滕西華、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31日召開記者會,譴責莊敬高職校長在媒體上透露林冠華個資,並要求應辭去校長一職。(記者陳柏州/攝影)
台灣人權促進會律師涂予尹(右起)、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祕書長滕西華、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31日召開記者會,譴責莊敬高職校長在媒體上透露林冠華個資,並要求應辭去校長一職。(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李怡欣 /台北報導】

反課綱高校聯盟發言人林冠華自殺身亡,莊敬高職校長林淑貴在媒體上,說出林同學從國中開始便有情緒障礙問題,引起民團不滿!昨(31) 日召開記者會,譴責林淑貴違法,應立即辭去校長一職。

台灣人權促進會涂予尹律師表示,《學校衛生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學生健檢或疾病資料必須保密,如教學輔導需要,需經學生家長同意才可取得或公布,但是林同學的個資並不是因為上訴必要性,且林已滿二十歲,因此校方明顯違反《個資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當局要運用個資,一定要有非利用不可的前提,要符合法定要件,就算是基於公共學術或公共利益必須,也要將個資處理到無法辨識是誰的,才可公布。

台權會表示,教育部隨便就公布林的個資,卻害怕提供課綱會議紀錄,理由是用不得洩漏以及保障與會代表個資,這就是兩套標準。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教育單位為了脫罪,在林同學應對都很健康正常狀況下,竟然用情緒與精神狀況來汙名與轉移焦點,試圖降低外界究責,她更質疑,林6月休學,校長7月去拜訪,身分上與動機可議,此舉造成林同學莫大壓力,黃淑英譴責校方非但沒保護小孩,卻成教育部打手,身為校長背叛學生對老師的信任,已愧為教育者,莊敬校長應當下台。

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秘書長滕西華指出,情緒障礙與精神疾病的汙名化嚴重,看到資料如此被公開,造成已求助者或想求助者心理恐慌,造成停止或對治療卻步,恐引發更大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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