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自焚偽案遭毒打 陸官控告江澤民

【記者簡真龍/綜合報導】

據明慧網報導,今年60歲的山東省膠南市前地稅所所長苑星仁,因修煉法輪功獲得身體的健康,江澤民製作天安門自焚案栽贓法輪功之後,苑星仁製作「天安門自焚造假最可恥」的標語,卻遭警察綁架毒打,並被劫入青島勞教所折磨奴役。

苑星仁在訴狀中陳述,江澤民製造了天安門自焚偽案後,他當時就看出是假的,因為氣管切開後不能唱歌,是央視在造謠抹黑法輪功。為了揭露江澤民的騙局,他製作「天安門自焚造假最可恥」的標語,在大珠山鎮被警察綁架,警察叫罵著毆打他半個多小時,接著把他銬在室外的鐵椅子上,當時是冬天,氣溫是零下5~6℃,對他實施凍刑,直到深夜時才把他抬到屋子裡。

苑星仁表示,在迫害法輪功的問題上,江澤民是不講法律的,中國的《行政訴訟法》規定:一種行政行為,不能同時給予兩種行政處罰,卻對他本人在給予一個月的刑事拘留期間,他們又到青島司法局批了勞教3年的處罰。他按勞教書規定在60日內向青島市政府法制辦或者是山東省勞教管理委員會提出覆議申請,卻被大珠山派出所所長剝奪申請覆議的權力。

在被關押期間,苑星仁歷經各種酷刑,在危重期間還受過電刑,警察想盡辦法要把他送到勞教所去;由於他不改變他的信仰,公安人員不讓他接見家屬,不准家屬送東西。他沒有可以替換的衣服,連衛生紙都沒有,「自由活動時我從地上撿些破報紙,用來擦鼻涕、擦屁股,這些都成了公安搜身時的笑料。我在物質上一無所有,所有人權都被剝奪。」

苑星仁還在勞教所遇到了一位差一點就被活摘器官的男性法輪功學員,「他曾經在北京當兵。在部隊時修煉了法輪功。因在北京揭露江澤民的罪惡被綁架,被警察和打手打得小便尿血,後來一個警察當著眾人對打手說:『不准打腰子(腎),腰子有用。從現在開始什麼地方也不准打了,給他治療。』青年人的父親在某市公安局刑警隊工作,知道內部情況,便請假到處找他,最後找到了青年人,如果找得晚,說不定就被活摘器官了。」

苑星仁因此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他表示,基於修煉者的慈悲,因此在訴狀中只把江澤民作為被告,不把其他參與迫害者作為被告。希望這些曾經參與迫害過他們的人能了解真相,認清江澤民的陰謀惡行。不再參與迫害,為自己選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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