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推犯罪被害人保護 協助走出傷痛
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法務部近年來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擴大保護適用對象,提高補償金額,給予受害人及其家屬經濟支持、法律協助以及生活適應輔導,還協助他們走出傷痛,重建生活,發揮及時輔助支持的效果,非常值得肯定。
毛治國30日在行政院會聽取法務部「犯罪被害人保護執行成果與策進作為」報告後表示,請法務部持續強化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讓每個被害人家庭都能在社會安全網內,把創傷的程度降到最低,逐步弭平復原,體現社會公平正義。
在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成果中,犯罪被害補償金決定補償金額逐年增加,法務部表示,從民國88年的新臺幣1億餘元,到103年增加到3億3千多萬元。從95年到104年6月底,計服務23,181案件被害人,累計服務61萬人次,整體服務滿意度達八成五。
法務部表示,未來對犯罪被害人保護的策進作為,將從增進服務效能、充實保護經費以及強化支持網絡三方面進行。
在增進服務效能上,各級政府機關(構)應建立迅速、公平、方便的途徑,協助每位被害人獲得所需的資訊、支援與服務;在充實保護經費上,運用緩起訴處分金充足保護經費,以確保被害人權益;在強化支持網絡上,被害人應從政府、非營利組織(機構)及社區獲得必要的法律、經濟、醫療、心理及社會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