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提財改案 3年至少開源57億元
為避免淪為第二個苗栗,雲林縣長李進勇21日提出3年財改方案,未來3年至少要增進收益57.65億元,另為因應104年度約10億左右的資金缺口,除了處分非公用土地,將刪除五成縣長特別費、撙節加班費(警、消除外)、業務費、獎補助費,停止動支工程發包剩餘款等,增加縣庫10億1千多萬的運用經費,以度過眼前難關。
雲林縣「3年財政改善計畫」,包括開源、節流與減債三大項,在開源方面,增加課稅收入11.8億,非課稅收入45.85億,至107年要減債15.17億。
李進勇強調,縣府3年財政改善計畫有2個目標,第一為讓縣府長期負債比例於107年降低至45%安全門檻以下;第二為107年起達到縣府財政決算收支平衡,財政缺口,不再惡化。
在開源方面,將重新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合理調整稅基、清查各項欠款及未收罰鍰,並且要開徵特別稅,訂定「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處分高鐵特定區、中國醫藥大學市地重劃抵費地,並積極辦理斗六社口區段徵收案,同時檢討無需保留的公有土地,將其釋出,挹注公庫。
節流方面,全面檢討縣庫負擔,精簡臨時、約聘僱人員,降低人事費支出;另外,持續推動小校整併及推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檢討。
減債部分則設置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並建立債務預警、考評及揭露機制,每年至少強制還本3.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