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意外多 交通部:研擬要牌證限年齡
全國共有18萬輛電動自行車,因14歲女孩騎E-Bike撞死老婦引發爭議。立委賴振昌15日指出,據統計,18歲以下騎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從101年81件上升到103年190件,應對電動自行車做掛牌、訂定年齡限制、戴安全帽等規範。交通部回應,最晚12月底電動自行車必須掛牌,違者將罰1,200至3,600元;至於限制年齡、強制戴安全帽,因涉及修法,會呈報道路交通安全會議討論。
賴振昌說,因電動自行車被歸類為慢車,不需駕照及年齡限制,但仍有傷害性,很多學生不到騎機車年齡就會騎電動自行車,發生意外事故有擴大趨勢,卻缺乏相關法規規範,目前是無法管理狀態,政府推行環保車輛,應該立法而不是放任。
針對電動自行車行駛規定,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表示,交通部將研擬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至於強制處罰部分涉及修法,後續會與相關單位討論。電動自行車依現在規定必須審驗合格,貼標章之後才能上路,交通部會讓標章與牌證合在一起,沒拿到牌證不會拿到標章,就不能上路,違者依規定罰1,200~3,600元。這部分主要針對新領牌證,也會鼓勵使用中的回來懸掛牌證。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指出,電動自行車與一般機車外型相似,在新規範修正之後,會限縮電動自行車大小,不再與機車外觀混淆;至於駕駛資格,因屬自行車類,是沒限制,但不鼓勵國中以下族群騎電動自行車;戴安全帽、掛牌證等準備工作希望年底前正式推出;而目前較擔心的部分是租賃這塊,應該透過定型化契約,規範租用責任、限制哪些人租用等。
台北商業大學學務長盧智強認為,教導學生騎車安全技能最重要。電動自行車雖然速度慢,但因為是電動輔助,騎乘時專注力很容易喪失,希望交通部盡早做年齡規範。規範還沒出來前空窗期,也希望教育部有一定說法與規則,讓學校管理可以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