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申請暫停交易 明年元月15日實施

【記者蕭軒/綜合報導】

台灣證券交易所參考國外做法,未來個股若有重大訊息公告,可暫停交易,降低資訊不對稱的情況。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規範將於明(2016)年元月15日起實施。

證交所表示,重大訊息公布時間,將從次一日交易開始時間(上午9時),提前1小時公布(上午8時),讓投資人在交易開始前就得知重大訊息。目前台股僅台灣存託憑證(TDR)會因為母股停牌而同步暫停交易,未來個股有重大訊息發生,也可申請暫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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