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事件 消基會啟動團訟
八仙樂園塵爆意外,造成近數百人燒燙傷,2人死亡,消基會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已準備好為受難消費者進行團體訴訟,受難家屬優先照顧受傷者,也呼籲家屬同時間準備、蒐集求償相關文件,並提供給消基會作為求償之用。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只要有20名請求人受讓損害賠償請求權,消基會即可用消基會名義提起訴訟,消費者不需負擔裁判費,也不用為訴訟奔波,求償對象將包括八仙樂園、玩色創意國際公司及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公司,目前已有接到3、40通家屬詢問電話,但還未有人正式提出,若依新北市求償金額、每人1‚300萬元估計,加上精神慰撫金、懲罰性賠償等,求償金額可能達4、50億元。
消基會針對這次塵爆事件提出4個重點,首先是安全意識薄弱,學生課後遊玩,卻沒有相關的危險知識;其次為法規不完善,這次塵爆連基本的行政指導都沒看到,主管機關責無旁貸,應盡速修法;第三為管理未落實,公共場所只收場租費,卻未盡管理權人職責;第四為因應能力不足,才500人受傷就癱瘓醫療系統,若發生大型天災醫療系統如應變?
消基會呼籲政府應借鏡這次經驗,盡速建立具強制性的《大型活動安全管理法》,並要求業者落實安全管理,同時向消費者宣導安全意識,避免遺憾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