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政府車牌違法 掛牌行駛將受罰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針對「台灣民政府」發行身分證及懸掛車牌的車輛在路上行駛等情形,內政部表示,「台灣民政府」不是我國登記有案的組織或團體,也未受政府任何委託或授權處理相關事宜,且汽車懸掛的牌照如果不是由公路監理機關核發,卻於道路上行駛,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至於「台灣民政府」自製的「台灣民政府身分證」,不具國民身分證的法定效力。

內政部官員指出,近期有很多民眾向內政部反映「台灣民政府」身分證及牌照的問題,假身分證問題,是屬於團體識別證,非偽造證件,無法可罰;牌照部分,因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警政署已訂定「強化取締牌照違規工作執行計畫」,加強實施攔檢、稽查取締勤務。

內政部強調,不是政府機關所核發的身分證或車牌,都不具任何效力,民眾如果違法使用,更可能受罰,民眾若被詐欺造成個人權益受損等情事,可以檢具相關事證向警察機關報案,以維護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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