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腳鐐擴大使用? 法務部:仍在評估
法務部研擬擴大「電子監控」的適用對象,將從性侵假釋犯延伸到家暴犯、吸毒假釋犯和酒駕犯等。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電子腳鐐是監控行蹤,效果並非百分之百有效,是否要擴大適用,還要經過實際評估。
陳明堂3日出席司法及法制委員備詢時指出,電子腳鐐是科技監控的一種,但主要是監控行蹤,並無法看見對方,只是能讓犯人有心理壓力,限制受刑人行動,使其不得逾越檢察官指示的區域。
針對電子腳鐐是否擴大適用到酒駕犯等,陳明堂表示,是否有實際效用還需再評估,法務部並非一定要擴大適用範圍。
至於女童割喉案引發修法加重刑責部分,陳明堂表示,法務部會參考立委的建議,現階段死刑的執行跟修法還沒有截然關係,台灣目前不能全面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