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網隱瞞陸資 經濟部限期半年撤資
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2008年以星商名義來台註冊,去年在美國上市,儘管持股低於3成,但對人事、 財務、會計權具控制權,應事先向投審會提出申請,投審會先前以股東結構申報不實開罰12萬元,並限期阿里巴巴在8月24日前撤資,目前已進入訴願階段,據了解,阿里巴巴本週已先繳交罰鍰。
香港商淘寶網台灣分公司2013年11月來台設立分公司也面臨同樣情況,投審會依據紐約上市公司財報及主要股東資訊揭露發現,其中有阿里巴巴集團創辦人馬雲等相關股東及經營者相關資訊,且確定陸資具有控制能力,因此依淘寶網未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資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規定開罰。
投審會表示,加上淘寶網來台設分公司是在2009年6月開放陸資來台後,屬明知故犯、「應作為不作為」,因此加倍開罰24萬元,限期6個月停止或撤回投資,沒有就地補正方式。投審會執秘張銘斌表示,淘寶網台灣分公司必須在公文送達後6個月內處理公司營運、業務、員工。
此外,此前立委邱議瑩表示,根據調查,淘寶網販售產品中有7成是假貨。台灣夜市攤販批貨有一半來自淘寶網,台灣將近100萬人口依賴淘寶為生,她要經濟部重視淘寶網賣假貨對台灣經濟影響,以及涉嫌逃漏稅影響財稅收入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