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華光社區遭判刑 學生苦行上訴
華光社區拆除經過2年,國產署表示將回饋約31%土地,供北市府規劃利用。當時聲援抗議的民眾與學生林靖豪等5人,日前被台北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各被判拘役50天。華光社區訪調小組與聲援團體24日重返華光社區舊址,5名被告各背著20公斤重的棧板以「苦行」方式,控訴政府的強制迫遷及司法打壓。
華光訪調小組認為,華光社區屬公家土地,卻以私地主的方式進行民事訴訟、民事強制執行收回土地,非常不合理;且台北地院沒有要求大安分局派大規模警力封街,但當天警力遠高於實際要求,顯然沒有遵守法院執行的依據。
被判刑的林靖豪、郭冠均、潘承佑、古振輝、張志綸5人,揹著20公斤重、掛有對政府控訴的棧板,一路苦行到法務部,並呼口號「強拆暴政、罰款殺人」抗議,隨後到高等法院,遞狀聲明上訴高院。
林靖豪表示,司法可以維護社會秩序,但也可能淪為迫害人權的工具,5名被告並無妨害公務犯行,期盼高等法院做出公正的判決。
華光社區舊居民廖先生則表示,政府不是營利單位,在執行重大政策時應該要安排好,給小市民一個交代,不能以「個人利益不應該大於國家利益」的理由,透過司法、警察及利用罰款逼迫居民離開。政府要還給居民、學生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