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將赴日計畫遲未被批 體育署澄清

【大紀元訊】

有關網路刊載「8泳將達奧運B標 體育署遲未批赴日集訓計畫」消息,教育部體育署表示,為積極備戰2016年里約奧運,「我國參加2016年第31屆里約奧林匹克運動會選手培訓及參賽實施計畫」於103年12月27日核定並公告。

依據國際游泳總會公告,選手須參加認可賽事,以取得2016年里約奧運參賽資格,其達標成績計算期間自104年3月1日起至105年7月3日止。截至目前為止,我國尚未有選手符合上述情形,未有網路刊載稱8人達B標取得奧運參賽資格之情事。

有關中華民國游泳協會所送「參加2016年第31屆里約奧林匹克運動會選手培訓及參賽實施計畫」,體育署業於104年3月召開2次審查會議,會議並由中華泳協代表及各專家學者擔任委員共同參與討論,會議由各方代表達成共識並做成決議後請中華泳協依據決議修正計畫後再儘速送體育署審查,惟迄今並未收到中華泳協所送修正計畫。

體育署表示,依據上開會議決議及選手達標情形,已建請中華泳協於104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及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中遴選優秀選手,全力備戰6月份全國分齡游泳錦標賽(經國際泳總認可爭取奧運參賽資格比賽之一)後一併辦理調訓;至協會所送日本移地訓練,為求培訓規劃之整體性並兼顧選手之課業輔導,也於上述會議中與中華泳協代表達成共識調整至2015年世大運結束後再行辦理,以備戰9月份全國總統盃分齡錦標賽(另一國際泳總認可奧運資格賽事)。

另有關聘任日本籍具志統教練部分,其具有豐富經歷與優秀帶隊成績,為利我國游泳競技運動實力提升,體育署已同意支持並刻請中華泳協依照規定補足聘任程序。

體育署本於夥伴關係,一直以來積極就游泳各項培訓計畫與未來發展策略與中華泳協持續溝通協調,由於備戰2016年奧運及2017年世大運迫在眉睫,體育署也將游泳列為重點發展之運動種類,因此各年度除年度工作計畫經費補助外,體育署尚有其他專案之經費補助,全面透過培育教練、選手及改善運動環境等多元管道,著手支援游泳運動之推展,惟體育署也懇請中華泳協依相關會議與該會代表研商之共識,整體規劃考量研修該會「2016年里約奧運會選手培訓參賽實施計畫」(含培訓隊教練、選手遴選辦法),俾利選手培訓事宜得及早啟動,未來體育署仍將視我國參加各重要國際賽事或奧運游泳資格取得情形,持續提供相關培訓資源及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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