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獲罪 陸作家鐵流遭判2年半

北京作家鐵流25日被依「非法經營」罪刑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網路圖片)
北京作家鐵流25日被依「非法經營」罪刑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網路圖片)

【記者顧曉華、張頓/報導】

北京異議作家、現已82歲的鐵流「非法經營案」25日在四川成都青羊區法院開審,鐵流及其保姆各被判刑2年6個月、1年。其代理律師劉曉原律師認為,鐵流編印的《往事微痕》根本不涉嫌非法經營犯罪,而且四川任何一個法院都對此案無審判管轄權,除非是最高法院指定由四川的法院管轄。

2014年,鐵流分別在7月和8月撰寫〈肥了的劉雲山處處與習近平對著幹〉和〈劉雲山是中國改革開放前進道路上的死敵〉的文章。2014年9月13日,疑似因為前述文章披露了大量關於劉雲山的內幕,因此鐵流與黃靜被警方以「尋釁滋事」名義拘捕,當局並為其增加了一項涉嫌非法經營罪。直到開庭,他們分別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成都市看守所共羈押了5個多月。

判刑82歲老人 港媒:沒天理

港媒「東網」26日刊文稱,鐵流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又一個因言獲罪者。他被拘禁和判刑的原因,既不是北京警方最初抓他時的所謂「尋釁滋事罪」,也不是「非法經營罪」,而是「言論罪」。

文章說,劉雲山作為政治人物、公眾人物,接受民眾評頭品足本就是題中應有之義,也是民眾的合法之舉。也不至於把他拘禁幾個月到半年,更何況還是一位82歲的老人。在他被關押期間,還不讓他取保候審,也得不到家人照顧,甚至過年都不讓他回家。

評論說,按照法院判決,如果鐵流的「非法經營罪」成立,那是中共自打耳光。因為一個80多歲的老人,還要去搞「經營」賺錢,不正說明這個社會連個老人的生活都保障不了,這不正是執政者應該負的責任嗎?

評論質問,全天下還有比這更惡劣的執政行徑嗎?做出此等決策的中共官員,還有一點人性嗎?中共如此打壓一個80多歲老人,天理何在?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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