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檢驗魴魚 全是鯰魚混充
市面上不只有假酒,現在也出現假魚!許多民眾會花大錢買魴魚(俗稱利多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國內販售的12樣生鮮魴魚片、魚排、比薩等進行抽驗,結果12件產品都不是真魴魚,全數都是價格較低的低眼巨鯰。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標示不實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
食藥署運用DNA分子生物鑑別技術,建立魚種鑑別的檢驗方法,並調查大賣場及餐廳魴魚產品12件,其中6件為餐廳業者販售的魚排及比薩,檢驗結果竟然皆為低價的低眼巨鯰。
衛福部食藥署研檢組長陳惠芳說,魴魚產品常以加工或料理的型式販售,不易從外觀分辨。她表示,台灣沒有產魴魚,市售全部是進口,其中以越南為主要出口國,邊境報關資料發現,2011至2013年越南輸台的魴魚共358萬公斤,中文標示「魴魚」,實際上都是低價鯰魚,這3年間進口的日本魴魚僅48公斤,因此目前的市售魴魚生鮮魚片或魚排等熟食,99%以上都是低價鯰魚冒充。
陳惠芳說,已通知各衛生局輔導業者改標,但若業者進口越南鯰魚卻標示為魴魚,報關資料不實將開罰3萬至300萬元,此外,魚種辨識也會納入常規的檢驗項目;販售業者若未正確標示並揭露產品訊息,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