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水費年徵16億 經部:最快明年實施

經濟部長鄧振中(右)21日表示,開徵耗水費最快在2016年公布實施、2017年開始收費,經評估年徵收金額最高達新台幣16億元。(記者陳柏州/攝影)
經濟部長鄧振中(右)21日表示,開徵耗水費最快在2016年公布實施、2017年開始收費,經評估年徵收金額最高達新台幣16億元。(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

為鼓勵用水大戶、廠商節水,經濟部擬開徵耗水費,經濟部長鄧振中表示,目前規劃最快在2016年公布實施、2017年開始收費,經評估年徵收金額最高達新台幣16億元,預計在立法院下個會期提出《水利法》修正草案。另外,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認為,徵收的耗水費應轉給農委會做農業輔導措施,來幫助農民。

為因應水情不佳,經濟部水利署擬針對每月用水量大於1千度用戶開徵耗水費,經評估,應課徵戶數約5,742戶,預估年徵收金額約16億元,若開徵對象均符合減徵獎勵,則預估年徵收金額約6億元,最快2016年實施、2017年收費。

陳明文認為,犧牲農業用水提給工業用水,政府才去徵收耗水費,這筆錢應全數轉給農委會,進行農業輔導措施,包括農業節水設施、發展節水農業等。

鄧振中回應,耗水費收入會做最好的應用,目前相關收入規劃支用在相關節約用水、乾旱時期緊急節約用水等措施,這些都需要一定的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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