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新制 考生可申請閱卷

(記者戴德蔓/綜合報導)

立法院院會20日三讀通過《典試法》修正案,未來參加國家考試的應考人在放榜後,可以依規定申請複查成績或是閱覽試卷,但不得抄寫、複印、攝影。考生閱卷後,若無法接受老師評閱方式,可提出訴願或行政訴訟。閱卷委員知道應考人可申請閱卷,閱卷會較審慎,有助提升閱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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