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辭黨主席無效? 陳以信:未違反黨章
總統馬英九因九合一地方選舉大敗後,辭黨主席以示負責,針對無黨籍立委參選人陳淑芬質疑,因國民黨黨章規定,總統得兼任國民黨主席,若馬請辭會因違反黨章而不具法律效力,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回應,國民黨黨章根本不可能規定黨主席不得請辭,因為這項規定必然會違反民法與刑法相關規定,反而不可能發生法律效力。
以無黨籍身分參與苗栗立委補選的國民黨員陳淑芬,向台北地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國民黨不得於17日進行黨主席補選,及維持馬英九仍為黨主席的權限。
陳淑芬認為,依黨章規範,馬只有辭任總統或退黨,才有辭任黨主席的效力,因而馬英九去年片面請辭,不生辭任效力;同理,國民黨中常會做出補選黨主席的決議,也違反黨章規定,並影響國民黨正常運作。
陳以信14日澄清,目前黨章僅規定「黨政合一」的自動任免程序,並未排除若黨主席主動辭職的例外狀態,因此黨章解釋上不成問題,並不需要修改黨章,可逕行依照黨章第17條「主席缺位」的程序辦理。
由於17日就要舉行黨主席補選投票,陳以信認為,國民黨現在最需要的是團結與改革,不是分化與謾罵,他呼籲所有忠貞愛黨的黨員,踴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