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港教育局長要受中共監督 港澳研究會長陳佐洱被批
1月8日,中共港澳辦前副主任、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聲稱,香港的教育局長要隨時接受中共中央政府監督。陳佐洱的言論遭到香港各界的反駁,稱其言論有違《基本法》,是對香港自治的高度破壞。
中共港澳研究會8日在北京舉辦有關香港青年問題的座談會,會長陳佐洱稱,香港爆發雨傘運動說明香港教育「出了問題」,陳佐洱指責雨傘運動是香港教育局種出的「苦瓜、毒豆」,認為社會應思考如何為香港青年補腦;又稱根據《基本法》,教育局長要接受中共中央政府監督。
陳佐洱的言論遭到了香港各界的駁斥,指責陳的言論違反了《基本法》。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基本法》第136及137條已列明教育屬香港自治範疇,港府可自行制定政策。特首要向中央負責,但教育局長是向特首問責,因此局長不用接受中央監督。
葉建源說,香港青年關心政治和公共事務,是公民意識提升,非陳所言之亂象。中共中央和特區政府不應把教育視為控制青年的政治工具。
針對陳佐洱聲稱香港學生需要補腦,黃之鋒反駁,近來接連有學生被沒收回鄉證、拒絕入境內地,是中共中央政府拒絕讓年輕人去認識國家,「你有無資格說香港年輕人不願意了解國家,是國家(中共)不願意讓年輕人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