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案 山西女首富遭判刑20年 罰鍰126億破紀錄
中共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主要涉案人之一、山西女首富丁書苗,16日被判有期徒刑20年,罰金25億元人民幣(約126億元新台幣)。據稱,這是中國大陸迄今為止對個人開出的最高罰鍰。
據中共官媒報導,16日上午丁書苗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0年,罰金25億元人民幣,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千萬。丁被控行賄及非法經營兩項罪名。
報導引述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龐理鵬的說法,丁書苗被罰25億元,應該是對個人開出的最高罰鍰,從未聽過對個人罰這麼多的。
據報導,丁書苗被控在2007至2010年間通過代理人與中鐵二十局、二十三局等23企業商定以有償運作方式幫助企業在57個鐵路工程標案中得標,收取「中介費」,違法獲利人民幣30多億元,丁個人獲利20多億元。她還被控在2004至2011年間通過劉志軍非法獲取巨額經濟利益,並為劉行賄4,900萬餘元。
丁書苗,本名丁羽心,今年59歲,山西省沁水縣人,博宥投資集團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0年12月24日被監視居住;2011年6月23日被羈押,同年7月29日被逮捕;2013年9月被提起公訴。
據中國媒體報導,只有小學畢業的丁書苗,她所經營的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涉及高鐵設備、影視廣告、酒店等多個領域。丁依靠前鐵道部長劉志軍成為大陸高鐵及其衍生項目的重要既得利益者。
傳劉志軍掌握高層關鍵證物
據香港《動向》雜誌2013年第334期報導,劉志軍貪腐案被揭並非情婦舉報之功,儘管網傳劉有18個情婦且其中有3個俄羅斯美女。官場一直有傳聞江與劉共用俄羅斯情婦。報導引述知情人士的話指出,「劉部長實際上替老江揹黑鍋,他費勁弄來的俄羅斯美女是服侍老江的。」
報導還指出,劉志軍握有江澤民專用列車(簡稱專列)上的「大量生活影像資料」,並由劉的關係人存放海外,以備日後在特定時期「挾影要價」或者自保。
江澤民在其當政期間每到地方上視察,乘坐專列都由劉志軍全程陪同,劉鞍前馬後精心侍候拍馬屁,令其成為江派人馬中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掌控有「半獨立王國」之稱的中共鐵道部。
2011年2月12日,劉志軍被調查;2013年7月其因受賄、濫用職權被判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