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星計畫環評未過 須補件再審
南星土地開發計畫自由貿易港區第一期「區域能源供應系統可行性評估」及「減碳成效達50%以上之低碳建築案例」等計畫,28日進行審查。開發單位高雄港務局以引進產業單純為由,主張不需設置能源供應系統,卻引發環評委員質疑,要求6個月內補充土地規劃使用情形、評估引進產業別、實際能源需求等資料再審。
南星自貿港區開發案環評,101年有條件通過,高雄港務局必須兩年內提出區域供冷系統規劃報告。高雄港務局表示,南星目前進駐的產業,包括LME倉儲業、鋼鐵加工業、金屬倉儲業以及國際物流業比較單純,不需要大量冷熱源,沒有建構或加入區域能源供應系統需求。
環保團體批「實在太誇張」。鋼鐵加工業等傳統產業也需要冷、熱能源,開發單位自行評估後竟以不需要區域能源系統帶過。經濟部能源局也指出,就算大多數進駐廠商都是倉儲業,也可能使用電或冷凍空調等能源。環評委員則認為,開發單位報告書不只太過簡略,許多評估步驟、過程連提都不提,根本在搪塞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