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環評案環團勝訴 台東縣府:遺憾
爭訟多時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針對台東縣政府2012年重啟環評並通過讓美麗灣合法施工,環保團體和當地居民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違法的環評結論。高雄高等行政法院28日宣判環團勝訴,台東縣府環評結論撤銷。
2004年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通過美麗灣開發案,遭到環保團體與當地居民的強烈抵制,2007年環保署認定美麗灣開發違法,要求停工並補做環評,但台東縣府僅補做環評並予以通過,環團為此提起行政訴訟。
2012年最高行政法院以環評審查不合法,撤銷縣府環評許可。然而台東縣政府卻重啟環評審查會議並通過環評,讓美麗灣就地合法復工,環團因此再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歷經1年多審理,高等行政法院28日宣判台東縣府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台東縣府:遺憾!美麗灣帶來商機
台東縣政府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祕書長陳金虎希望外界不要用有色眼光看台東,應實際了解台東的需求,而不是憑著印象就反對。他說,美麗灣模式帶來商機,還吸引台東年輕人回鄉,縣府多方面帶動地方觀光,做到環境與經濟雙贏,這才是台東人的需要。
台東縣政府和美麗灣渡假村同時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下一步走法。
環團籲縣府和美麗灣停止上訴 拆除違建
反反反行動聯盟對司法判決還予環境正義,表示欣慰。該聯盟發表聲明,請台東縣政府與美麗灣集團尊重司法,不要再上訴,同時要求,司法已認定美麗灣就是實質違建,台東縣府應按違建相關程序,拆除美麗灣。
反反反行動聯盟表示,美麗灣先建後環評的違失已滿10年,浪費公帑無數,應就此終止美麗灣事件,終結未來財團如法炮製,破壞台東好山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