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富特破門案 賴中強等7人提告
今年6月25日中共國台辦主任張志軍率團來台進行「王張會」,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等7人,遭諾富特飯店人員強行「破門而入」,並限制人身自由。對此,賴中強等人24日委請12位義務律師團,向桃園地院分別提出民事及刑事自訴。
義務律師尤伯祥表示,本次提告是為了警告執法人員應依法行政。另一位義務律師高涌誠解釋,提告主要分為刑事及民事兩部分,刑事告訴是對航警局局長王隆、航警局刑事局警察大隊隊長等人,依據《刑法》第302、304條提起剝奪行動自由和強制罪的自訴,並要求加重其刑,同時請求國家賠償。
至於民事部分,則會對華航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外籍經理Eric Rimbeuf等人,提出對撞門及精神損害共新台幣60萬元的民事賠償,並要求登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