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氣爆 外管漏氣釀災 矛頭指欣欣瓦斯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店氣爆案,1日公布勘驗結果,根據現場勘驗,初步認定是受災戶天然氣外管有天然氣洩漏所致,受災戶內管及瓦斯軟管並無洩氣。(中央社)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店氣爆案,1日公布勘驗結果,根據現場勘驗,初步認定是受災戶天然氣外管有天然氣洩漏所致,受災戶內管及瓦斯軟管並無洩氣。(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綜合報導】

上月15日新北市新店區永保安康社區氣爆案,造成2死13傷,台北地檢署1日公布初步鑑定結果,認定主要受災戶陳家前陽臺的天然氣外管鏽蝕為釀災主因。而3名被檢方傳喚的欣欣瓦斯公司檢測人員,經訊後被依涉犯公共危險及業務過失致死罪,諭令20萬至30萬元交保。

永保安康社區上月15日發生氣爆案,住戶指控案發前一天社區內就瀰漫瓦斯味,欣欣天然氣派員檢測卻只「聞一聞」就走,被指為釀災主因。

北檢赴實地勘驗,發現主要受災戶陳家的前、後陽臺,各有一欣欣天然氣外管經過,經氣密測試,陳家的內管及其他瓦斯軟管,均無漏氣情形,而廚房瓦斯爐開關雖呈現開啟狀態,但瓦斯爐具有「自動熄火」的安全裝置,應該也不可能洩氣;但設置於陳家前陽臺的外管部分,經氣密測試後,發現加壓壓力無法提升,且外管支管接縫處有繡蝕情形,認定有天然氣洩漏的情況。

檢方認為,陳家前陽臺的瓦斯外管,並非陳家人所管領,屬於整棟社區的公共管線之一,陳家人並沒有維護檢修的義務,相關安全維護應由瓦斯公司全權負責,瓦斯公司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承辦檢察官1日也傳訊先後到社區進行檢測的蔡姓、陳姓及葉姓等3名欣欣天然氣公司員工,訊後依公共危險、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列為被告,並分諭令20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至於全案是否還有其他人需涉及相關刑責,則由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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