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愛買ETF 金管會訂平準金發放四大原則
近年指數股票型基金(ETF)成為民眾投資的熱門選項,針對使用收益平準金,金管會有四大原則規範,並適用新舊ETF,若業者違反將受到管制性措施如警告、糾正等,未來不排除在《投信投顧法》明訂罰則。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23年11月底止,內掛牌交易的ETF檔數達241檔,資產總規模達3兆5,843億元,其中證信ETF為227檔、規模達3兆5,581億元,期信ETF為14檔、規模262億元。
隨著ETF資產規模大幅成長,金管會表示,ETF收益平準金將有四大原則規範:
首先,投信公司應訂定ETF收益分配原則、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時應留存軌跡,以利查核。
第二,應有收益分配原則,包括配息率、收益平準金使用的啟動標準等,ETF實際配息率原則不應超過參考配息率。
第三,收益平準金使用上限,ETF使用收益平準金分配的占比,不應高於帳列收益平準金占所有可分配收益的比例,金管會說明,假設可分配收益是新臺幣1,000萬元,收益平準金就不能高於1,000萬元的一定比例。
第四,ETF應訂有收益分配優先順序,並依配息頻率估算收益科目使用金額。
金管會表示,ETF也是專案金檢的重點,將關注金融機構的ETF配息政策、配息組成及占比結構、收益平準金管理、折溢價管理、ETF資訊揭露等五大重點,今年預估會金檢超過10家投信業者,外界認為,規模較大的元大投信、國泰投信兩大業者將入列。◇